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星期

 您所在的位置: 法制频道>法制专题>
声称“特殊渠道” 竟是陷阱一口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    2022-05-30 11:11:30     责任编辑:卢晓丹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李维)近年来,养老领域成为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频发高地,一些以“养老”为名的诈骗手段极具隐蔽性、迷惑性,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闻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托人帮忙办理养老保险的诈骗案件。

2009年,被害人冯某在人社局为其妻子郭某办理养老保险时,因郭某已超龄无法办理,被告人李某某谎称认识人社局领导,有“特殊渠道”能为郭某办理养老保险,冯某信以为真,自2009年至2013年按照李某某要求8次交给李某某53500元。

2011年,原单位为郭某办理了参保手续,冯某要求李某某退款,李某某谎称已成功为郭某办理养老保险,与单位办理的保险并不冲突,可领取双份养老保险金,并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分数笔向郭某账号转入30540元“养老金”,之后再未转款,冯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某称郭某“养老保险账户”被冻结,无法继续领取。

2018年,李某某以为郭某恢复养老保险为由,再次向冯某索要4800元。但此后郭某仍未收到“养老金”,且一直联系不上李某某,冯某发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8月13日,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闻喜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向闻喜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可以托人帮忙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以缴纳保险金和好处费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冯某27760元。

法官提醒

老年人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是诈骗案件的高发群体,被告人会利用老年人急于办理养老保险、想走捷径的心理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可以代办养老保险的谎言,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涉及金钱交易要提高警惕,多和子女商量,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闻热线:0351-3089997 公安601988 广告热线:18935192777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编号:14113025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1412006001   晋公网安备1401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