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张帆)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民商事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前,忻州仲裁委员会、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工作暂行意见》《关于建立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推动民商事仲裁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仲裁作为非诉讼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明确了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等。强调要强化诉讼调解与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全市各级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相关阶段引导当事人到仲裁委调解。同时,明确规定办理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标准,加大仲裁案件执行力度等。市中院要与仲裁委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业务学习培训机制和仲裁、诉讼对接平台,共享相关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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