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适应新形势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新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日前,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忻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火调技术骨干起草了《规定》的初稿,征求了22家相关市直部门的建议,多次召开研讨会修改、完善内容,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在法律层面确保了《规定》内容的全面、严谨、细致。
《规定》全文共六章二十八条,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及火灾事故范围,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规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范围、取证要求、火灾原因分析及责任调查,明确了事故调查时限,事故调查报告应按程序报审、报批和公开。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报送要求以及报告批复要求、事故行政处理移交和涉嫌犯罪移送作了相应的规定。
《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是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改进消防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将更加有利于促进市、县两级政府发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发生。(陈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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