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效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从而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这是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苏店法庭努力打造“枫桥法庭”,强化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近日,一起原本矛盾尖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履行部分付款义务,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1年8月2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山西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价款为125万余元,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且已交付被告使用,但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双方发生纠纷诉讼在案。
庭审中,双方就主体、审计造价、工程款等问题争执不下,苏店法庭副庭长石红波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面对面调、背对背讲,明之以法、示之以理,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35万元给付义务,并承诺余款年底付清。至此,双方冰释前嫌,并对法官的耐心工作表示感谢。 (记者杨瑾 通讯员景宏伟)
新闻热线:0351-3089997 公安601988 广告热线:18935192777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