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张帆)1月30日,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昝宏波率队对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设施检查指导。
昝宏波一行首先与市中院院长杨泽民等领导进行座谈,并就法院在提高消防安全质量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检查中,检查人员详细了解了该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应急灭火疏散预案、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并针对法院机关办公楼内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大楼内部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通过边检查边提问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法院机关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法院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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