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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法院冀氏法庭圆满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    2023-08-16 16:27:17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 日前,一起当事人之间积怨颇深的房屋租赁纠纷,在安泽法院冀氏法庭办案人员的艰辛努力下最终得到了圆满化解,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自述,2022年被告黄某租赁了原告房屋,2023年5月到期。被告在租赁期到期前搬离出租屋时因欠付电费导致出租屋断电停水,并因搬离时疏忽大意未关闭出租屋阳台的水龙头。原告清缴电费后自来水自动供应,因出租屋无人居住,导致原告的房屋被水浸泡并影响到了楼下邻居。事件发生后,被告赔偿邻居1000元,同时承诺赔偿原告2000元,但被告并未履行承诺,现诉求被告除应付的水电费等费用外另赔偿原告损失6000元。该案在前期调解过程中,被告黄某认为案涉房屋被水浸泡,过错及责任并不能当然的完全归结于被告一方。双方一时意见分歧较大且情绪较为激动,调解无果,原告断然决定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损害损失进行鉴定。

冀氏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认为力主促成双方当事人实现和解,对减轻当事人双方的诉累和经济负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这一较为棘手的案件,办案人员始终坚定案结事了的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发泄的不满,努力探寻双方对事件认识的共同点。

为查明原告房屋受损情况,进一步奠定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带领原、被告一同前往原告房屋处进行现场查看。经现场查验,原告房屋内除床、柜等家具受水浸泡底部有浸渍痕迹外,其它并无明显损坏。此时,心态逐渐平复的原告表示当初如果被告能履行承诺,其也不会再追究。让他愤愤不平是,被告不仅不履行承诺,反而避而不理并节外生枝讹诈于他。办案法官向被告传达了原告的怨气缘由后,被告当场向原告进行了解释和道歉。基于双方缓和下来的情绪,办案法官提出具体调解意见。眼看调解工作即将迎来曙光,不料原告年迈的父母突然到场对被告大加指责,激起了被告的极大不满,调解工作顿时陷入僵局。见此情形,办案法官及时将原告父亲劝离,并力劝被告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和处理问题的态度,冷静对待。

随后,办案法官又背对背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利害关系权衡,释明了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付费用和赔偿款项,历时近3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取得了圆满的结局。(尚晓琴、郭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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