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记者吴江波) 11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山西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并当庭宣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王某通过QQ、微信、“土豆”APP 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
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基丁酸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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