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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2023-11-08 08:49:26    来源:山西日报

11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委政法委获悉,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乡、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光荣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乡的化解乡村土地纠纷“炕头+地头”工作法、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的“管、评、调”三位一体化解小区物业纠纷工作法、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的“赵树理调解”工作法,在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方面各具特色,成效显著。(记者陈俊琦)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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