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方山县司法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海龙主持。
活动上,参会人员集中收看了《天堂没有眼泪》中山市坦州镇“6·26”火灾事故警示录,对惨痛的事故教训进行了深刻分析,敲醒了警钟,在引起警醒的同时,又观看了山西省消防总队关于《行业场所消防安全常识(社区、家庭篇)》。通过观看学习,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形成“三懂三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做到火患初起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施、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五个第一时间”。
学习后,高海龙带领全体参会人员从局机关中间楼梯和侧面消防楼梯开展逃生路线演练。
通过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消防意识及灭火技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增强“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防患于未然,夯实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下一步,该局将结合“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王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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