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西省《关于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统筹、六项任务、三类村分类推进、六项政策举措。
一个统筹:就是坚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将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协同发展。
六项任务:就是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推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社会治理、要素流动“五个融合”;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特”“优”战略,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一二三产业互补、农文旅融合、农工商互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乡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身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美好家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类村分类推进:就是将全省行政村按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环境整治村分类建设。精品示范村以巩固完善、创建精品、示范引领为重点,率先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档升级村以补短板、提标准为重点,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环境整治村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到2027年全省建成10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0000个左右的村提档升级,所有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六项政策举措:就是强化组织领导,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四级政府齐发力;强化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省级资金向农业县、重点帮扶县倾斜;强化人才支撑,创新乡村人才育、引、用机制;强化用地保障,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需要;强化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每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进行表扬和资金奖励。
省财政厅:100亿资金切块到县
强化财政投入保障。2024-2027年,省级财政厅将累计筹集项目资金100亿元以上,按照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乡村常住人口将资金切块到县,支持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00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
强化专项债券保障。继续有序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推动学习践行“千万工程”领域项目、乡村振兴债务项目强储备、提质量、优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打包给予优先支持。
统筹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地方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工具,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包交由市场主体实施等方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逐步构建“财政引导、村民筹集、社会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统筹政策资金扶持。支持各地用好用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整合资金优先用于当地“千万工程”领域亟须发展的项目;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做好相同领域不同类型项目和不同领域相同类型项目衔接,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
省农业农村厅:产业振兴是“千万工程”的关键招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如果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千万工程”的先手棋,那么产业振兴就是“千万工程”的关键招。
打好农业“特”“优”牌。省农业农村厅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省“小杂粮王国”、北方中药材重要生产基地、黄金畜牧生产带等优势,打造全国优质小杂粮、中药材、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快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这块短板。统筹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强县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持续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
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和用地保障方面。突出规划引领。在乡镇总体规划中,落实村庄布局,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筑牢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生活空间布局,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大力助推乡村振兴。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610个,2024年力争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470个,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在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方面。推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协调有关部门,将目前我省实施的11个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49个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涉及的200余个村庄,优先推选建成精品示范村。修订已出台的山西省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办法,计划从2024年起,将每年财政专款1.1亿元,对全省主动开展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省住建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今年以来,省住建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强化体系建设。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
强化分类处置。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灵活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
强化法治引领。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了专门章节的特别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强化资金保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省级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强化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编制印发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指南(试行)》,从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