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前,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刚介绍今年以来山西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
据介绍,省住建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灵活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距离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终端处理设施较近的,采取城乡一体化的方式集中收运处理;位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运距过长的村庄,积极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目前,山西省正在谋划开展生活垃圾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工作。
强化法治引领,省住建厅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了专门章节的特别规定,从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监管。目前,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山西省还编制印发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指南(试行)》,从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记者关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