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2月25日,随着审判长法槌庄严落下,陆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在浑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浑源县委治县办组织全县16个乡镇负责人参加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陆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旁听庭审活动。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陆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已涉嫌故意犯罪,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浑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淑慧出庭支持公诉;浑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晓磊及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牛成出庭辩护,被告人陆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经过了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辩护等法定程序,宣布休庭,本案未当庭宣判。
本案由被告人与村民委员会的务工补贴纠纷引发,双方不能妥善沟通与解决,被告人亦未寻求其他公力救济途径,激情伤人。16名乡镇负责人通过旁听本次刑事诉讼庭审,深入了解刑事诉讼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稳定、提高善于做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薛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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