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年来,通过审计,安泽县审计局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移交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事业单位撤销或合并时,固定资产等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移交;个人为单位提供应税劳务时,单位在付款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税款流失,针对以上问题,安泽县审计局深挖问题根源,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县政府提出具体审计建议。
财政部门要梳理资产移交程序并形成具体规定,严格审批,主管部门和撤销合并单位要摸清资产规格、数量和使用现状,查清实物资产,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做好资产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资产接收方要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坚持定期清查、盘点。各单位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必要时咨询税务部门,将漏缴税收及时通知个人进行补缴;税务、财政等部门加强税法宣传,并及时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从而规范单位财务处理。(徐莉、张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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