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刘帅文 通讯员郭红元) 1月11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7起道路交通违法案例,提醒驾驶人驾车外出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七起案例分别是:1月2日13时,临汾市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108国道937公里,查处许某某驾驶晋LK39**号核载25吨重型自卸货车,实载68吨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3日16时,运城市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南大街,查处张某驾驶核载5人轻型普通货车,实载12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5日,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小店二大队查处驾驶人用塑料板仿制其他车辆号牌,遮挡原车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七大队在京昆高速,查处陈某因错过出口,将车停在行车道内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8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在左云收费站,查处戚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日,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省道212线30公里,查处乔某驾驶晋F28**D核载7人小型普通客车,实载9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9日15时,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鸦李线,查处刘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