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蒲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从严从实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关键、盯环节、强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
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责任“抓经常”
作为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县纪委领导班子把分管部门、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安全首课首谈制度,引导办案人员从思想上警钟常鸣,办案过程中严格审批审核,保障每个案件依规依纪依法,日常工作中经常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亲自督促整改,把安全工作真正作为政治工作来检点提高。
办案部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全程”
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办案部门负责人统筹协调、统一指挥、督促检查,把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把案前精准预判、案中有力防范、案后详实回访作为每个案件的必经流程。严格落实案件工作“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报重点案件,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时刻掌控调查进度、措施使用、对象心理状态、办案场所安全等重点和关键点,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
办案人员履行直接责任“抓落实”
作为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审批流程,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对象风险评估、思想解压、心理疏导等工作。安全员切实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切实把安全工作贯穿到了每一起案件全过程。
案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抓督促”
作为安全工作的监督责任部门,案管人员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每天对谈话场所检查一次,每周对“走读式”谈话录像抽查一次,每月对措施、审批、文书等重要环节检查核对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进行反馈,严格督促整改,切实把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转化成为了日常工作中的勤提醒、勤检查、勤督促。(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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