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记者刘帅文) 随着春节的临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超市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全面保障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联合检查组仔细查看超市的经营资质,详细询问店内生鲜肉食等的进货渠道,重点查看散装食品经营区域,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经检查发现,超市存在散装食品未按规定设置标签、未做防尘防蝇措施,冷冻冷藏食品未按规定贮存,熟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保健食品未按规定设置专区等食品安全隐患,容易产生维权纠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把好年货食品安全关。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聚焦食品安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真正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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