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星期

 您所在的位置: 晋法视窗>
低价购房做诱饵 诈骗钱财落法网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2-03 18:43:35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记者王卫东)太原市马某,以帮忙低价购房做诱饵诈骗钱财。1月11日,太原市万柏林警方通报,马某已被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抓获。

1月2日,李先生向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他被一马姓男子诈骗1.6万元。李先生说,2021年他准备买房,马某知道此事后称自己有能力低价购房,但需要一些费用。

李先生算了笔账,加上马某所要的“费用”也很划算,于是在2021年11月给了对方1.6万元,但购房的事却迟迟没有动静。李先生数次催促,马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人间蒸发,而直到此时,李先生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遂向警方报案。

了解情况后,民警很快核实马某的身份,并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将其抓获。审讯中,马某对谎称低价购房诈骗李先生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目前,马某已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闻热线:13103514151 公安601988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编号:14113025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1412006001   晋公网安备1401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