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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司法局坚持“四个导向”赋能司法所建设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2-08 09:37:37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沁源县司法局立足司法所职能定位,以“四个导向”为总基石,全力推进司法所升级提能,以优质法治服务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截止目前,12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4个,四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获得司法部表彰。    

坚持党建导向,提升队伍素能

坚持党建示范引领,每个司法所建立联合党支部,配备3名党员,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党建制度,为司法所履行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建立“双考双评”工作机制,将党建考核与业绩考评挂钩,端正工作态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涌现出郭晋晋等四名全国优秀调解工作者。

坚持服务导向,夯实基础保障

一直以来,沁源县司法局致力于突破司法所阵地建设难题,推进司法所用房配置标准化,平均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资源,织密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将司法所打造为功能齐全、便捷高效、深度融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全县设立12个免费法律咨询工作站,181个村级调委会,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司法所人员短缺的问题彻底解决, 44名司法协理员和3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优先充实司法所,所均落实工作人员3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司法所运行得到财力支撑。

坚持法治导向,健全服务平台

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协助乡镇重大决策法治体检,及时对乡镇疑难复杂问题给予法治指导,提出审核意见,引导规避法律风险。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提升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6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189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咨询、协助开展调解、参与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乡镇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标杆导向,优化职能作用

以落实“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标杆,每个行政村(社区)建设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实施,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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