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全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推出五项措施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依法治省夯实基层基础。
实施方案要求,以县域为单位确定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委员身份“法律明白人”结对模式,建立工作台账。必要时,市司法局统筹全市资源,对口帮扶结对困难或发展任务重的地区跨县域使用村(居)法律顾问,作为补充力量参与当地“1+N”行动。为畅通结对双方面对面工作渠道,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每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村(居)法律顾问在定期驻村“问诊”期间,针对当地乡村发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将积极吸收“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