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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公布5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24-03-11 08:45:57    来源:山西晚报

3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山西公安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现公布5起打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

3月1日,网民任某某在某平台发布:“柳林县某学校老师强奸女学生致大出血死了”的评论信息。经查,任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造谣言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吕梁市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对任某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2月28日,网民魏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视频,并配文称:“山西省柳林县某人2024年多次强奸”。经查,某主播在短视频平台直播期间,拒绝与魏某连麦,魏某便怀恨在心,为泄私愤,编造虚假信息对该主播进行诽谤侮辱,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吕梁市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26日,网民冯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火情现场视频,并在评论区称:“电动车不知道怎么爆炸了”。经查,冯某未经核实真正着火原因,编造虚假信息,引发了大量网民跟帖关注、评论、转发,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阳泉市郊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4日,网民杨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火情现场视频,并配文称:“卖烟花的摊位着了”。经查,杨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忻州市五台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3日,网民殷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视频并配文称:“浐灞生态区华夏文旅海洋公园发生踩踏事件”。经查,该地并未发生踩踏事件,殷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谣言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太原市公安局依法对殷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记者 辛戈)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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