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20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乡村振兴工作大局,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磋商文书40件,回复整改率10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以有力法律监督助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
共护宜业宜居和美乡村“新画卷”
针对非法采矿破坏自然环境、违法向农村转移固体废弃物损害农村生态环境、农村水流域污染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2万余吨,取缔散乱污企业10家,保护矿产资源2千余吨,林地资源100余亩,补栽绿植5千余株,追偿修复生态、环境治理费用350余万元。如在办理武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该院督促7名被告在该处私采点进行生态植被修复,并通过邀请林业、属地乡镇、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听证的方式,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共督促被告栽植松树200余株,平整土地3亩,有效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
合力织密农村食药安全“防护网”
与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形成共治合力,聚焦农贸市场、路边饭馆、畜禽养殖场、定点屠宰企业、农资销售门店等,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2件,推动1家屠宰企业规范建立检验检疫制度,4家畜禽养殖场规范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2个大型农贸市场增设食品快检设备,对近百户农村集市摊贩开展专项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农业部门加强对经销不合格农药、种子、化肥的监管,所涉企业被行政处罚5万余元,切实守护好老百姓“菜篮子,粮袋子”。如,针对农村饭店餐饮具卫生消毒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2户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监督,使其增设了检测设备,并按检验批次出具检验合格证,密封安全配送,有效保证餐具“回收-清洗-消毒-配送”各链条各环节的卫生安全,促进了农村群众的身心健康。
协同保护良田沃土“生命线”
积极开展耕地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重点围绕乱占耕地、耕地“非农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性储备粮管理、土地复垦项目撂荒等问题进行监督,共督促拆除占用耕地违法建筑10处,恢复耕地面积50余亩,使170余亩的城乡增减挂钩复垦耕地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推动两个乡镇200余亩高标准农田田间石块清理、旋耕作业和肥力提升,有力服务了农民春耕春时。如该院针对县域耕地占用税征缴领域存在的信息交流不畅,征管环节薄弱等问题,推动建立自然资源、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协作机制,督促收回耕地占用税100余万元,促进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有效治理。
携手筑牢惠农资金“安全墙”
将涉农资金项目监督作为国有财产保护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切入点,重点围绕项目在施工、验收、投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监督,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全面有效履行涉农资金的监管职责,共办理案件6件,涉及资金400余万元。推动6个涉农资金项目退回工程款4万余元,部分未“以实结算”工程设施得以补充修缮。如,在办理上述公益诉讼案件中,精准施策,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项目整改中促进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注重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效果落实见效,有力提升国有资金使用质效,助力了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致力留住红色记忆“传承脉”
聚焦乡村红色文化遗址保护问题,推进“红色左权”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等分类分层保护一体化工作,综合运用会议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县90处红色文化遗址(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共办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案件17件,推动“白求恩医院旧址”“高峪军工所旧址”等8处红色文化遗址得到修缮保护,“马厩革命公墓”“西黄漳烈士纪念碑”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得以修缮,提升了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质效,促进了红色资源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如办理的“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红色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在“红色文化保护”与“移民搬迁拆除”之间最大程度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既守护了红色遗址,又促进了脱贫攻坚,被评为最高检十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处遗址,2021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山西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给予700万元专项修缮资金,先后被多家单位命名为“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整体列入“红色左权”写生片区后,被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纳入全省20条红色旅游线路“烽火太行”系列景区景点,起到了“救活一个村,带动一条沟,打造一个红色片区”的良好效果。(邢文清、王慧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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