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应县人民法院霍卫东法官团队充分发挥“联动+温情+专业”理念,妥善调解了一起涉农涉土地纠纷案件。诉争双方均在东贾庄村居住,但该村至法院交通不便,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化解双方纠纷,承办该案的法官团队驱车来到东贾庄村,把庭审开到了村委会,村里的见证人也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原告诉称登记在其名下的3.91亩土地被被告从2013年就非法占用耕种,侵犯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十年的经济损失8600元。而被告辩称,在2013年原告与被告的父亲通过村委会就将涉案土地进行了交换,不存在侵占一说。
庭审中,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休庭后,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驻村网格员和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各方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对原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调解说和,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在2024年春耕前退还占用土地,原告也放弃了经济赔偿的诉求。
一场开在村委会的庭审,一次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倾情调解,充分发挥了多方联动、协同调解的优势,也体现着应县人民法院“小案不小办”、“案案见担当”的能动履职,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接下来,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特色“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和情怀,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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