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山西省高院从全省法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选6个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涉及网购、旅游、装修、知假买假等社会热点问题,聚焦消费者保护重点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释放鲜明的裁判导向,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网购商家要诚信,退换货物要守信——赵某与许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动物可以任性,景区不得不防——范某与某旅游公司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郑某诉某家具生活馆买卖合同纠纷案;外卖“惊现”蟑螂,商家依法赔偿——赵某与某饭店买卖合同纠纷案;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应支持购买者主张的惩罚性赔偿——成某诉张某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部分,不支持购买者主张的惩罚性赔偿——尤某诉某酒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造安全、有序、清朗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