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3月18日,郭某某、魏某等8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黎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是近年来涉及被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力广的一起案件,也是黎城县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并由黎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援助案件。为加大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庭审旁听活动。
庭审现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点查看承办律师的仪表举止、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并填写质量监督卡,对庭审案件进行综合评价。从庭审旁听情况看,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履行律师责任,庭审准备充分,围绕证据详细发表质证意见,认真作好庭审记录,针对案情细节多次主动提问受援人,根据犯罪主客观危害性、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提出受援人依法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法庭庭审程序规范,法庭有序组织举证、质证,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近年来,黎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和法律援助公信力。对已结案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审查和案件质量自查,重点查看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定期选取特定案件开展庭审现场旁听,并回访一定比例受援人,确保案件承办满意率。今后,黎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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