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3月21日,壶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在城区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WD8**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欲躲避检查。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停。经检测,该驾驶员王某某呼气值为33mg/100m,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王某某闪烁其词拒不出示证件。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据驾驶员王某某交代,晚上在亲戚家吃饭时饮用了少量白酒,酒壮“英雄”胆,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被壶关交警当场查获。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王某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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