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对《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在第六章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32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保障、管理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确定的原则另行规定。”
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请于4月21日前,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lfec2020@163.com。联系人:杨志萍,联系电话(传真):0351-6922108。(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