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3月27日,家住壶关县神北村的杨某某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上路被壶关交警大队民警抓个正着。
当日14时32分许,上庄中队执勤民警在省道225线树掌镇森掌村口开展车辆路检路查工作,民警对号牌为晋D2U***小型轿车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怀疑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杨某某于2015年9月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陵川县交警大队查处,此次查处属于再次饮酒。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杨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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