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了补齐公共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从源头上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城市、农村开启大扫除模式
山西省将根据季节特点和当地传染病防控形势,发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和城乡居民,对城市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问题开展“拉网式”集中清理。对机场车站、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餐饮店、公厕等人员密集、易造成疾病传播的重点场所,以及地下室、地下车库、民防工程等病媒生物孳生的薄弱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
在城市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筒子楼简易楼等重点区域,山西省将组织群众开展单位、社区、家庭等环境清脏治乱大扫除,全面清洗积尘、积水、淤泥、垃圾、杂物,消除盲点盲区,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面,山西省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引导农民新建农房配套建设入院入室卫生厕所。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强对人口较多村庄公共厕所的无害化改造提升。
此外,山西省还将聚焦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和坑塘、河塘、沟渠、残垣断壁整治,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整治医院环境满足治病需求
山西省将补齐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短板,满足群众治病需求。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配套的垃圾、厕所、保洁等环境卫生设施,确保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升级改造厕所设施设备,按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如厕需求,全面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内外环境卫生。健全规范日常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大扫除”,让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理念贯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全过程。
同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新冠疫情“乙类乙管”措施,完善疫情监测预警和督导检查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能力建设,力争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覆盖县级市及以上城市。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场所人员的健康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基层防疫能力提升。抓好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县级医院为纽带承上启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转诊体系。
山西省将加快同济医院山西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北大医院太原医院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大同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开展全省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对标、提标、达标行动,遴选37所县级综合医院开展县级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推动同济医院山西医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山西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争取省人民医院纳入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储备库,提升全省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加强垃圾污水治理
山西省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各市加快县域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区域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鼓励设区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统筹推行“厂网河(湖)”一体化的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联通、联动、联调的污水收集管网运转体系。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推动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管网、收集转运、集中建站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模式,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有效管控水平。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医疗废物日常及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医疗废物安全、高效、无害化处置。同时,提升医疗污水综合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排查补齐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对尚未规范配置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推动设施建设改造;对存在错搭乱接、漏损等问题的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整治修复。
此外,山西省还将依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确保医疗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规范消毒,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记者张磊 实习生王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