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星期

 您所在的位置: 法院>
立审执联动 多部门协同 高效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4-10 16:44:27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陵川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了十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局为该十三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工资款,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冬季,某电子产品加工厂在陵川县某某村建厂生产电子产品,该村村民李某等十三人为增加家庭收入陆续在该厂从事劳务。2022年7月,该厂经营者张某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李某等十三人的工资未付。近日,李某等十三人得知该厂资产正在被法院拍卖执行,内心十分焦急,遂一同到陵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欲对该电子产品加工厂提起诉讼。

诉前调解,解农民工权益“燃眉之急”

陵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听取李某等十三人的诉求后,认为双方虽存在劳务关系,但具体欠付工资数额未有相关凭证,李某等人陈述其曾去公安局反映过欠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告知工资考勤表等财务资料被公安局查封,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遂在第一时间与公安局工作人员核实并确认该情况属实,并前往公安局调取该厂的员工考勤记录。

同时,通过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检索该厂及经营者张某的相关案件,并与执行局沟通得知该厂资产正在处置中。

基于上述情况,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可通过诉前调解渠道解决纠纷。次日,在征得十三名当事人的同意后,立案庭将案件委派至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室指派特邀调解员韩某进行调解。委派案件当日,调解员根据调取的考勤记录,与李某等十三人逐一对工作天数、工资发放标准及工资数额进行了核对,李某等十三人对工资支付期限提出了调解意见。

该厂经营者张某因犯罪被羁押于异地监狱,为尽快解决纠纷,诉前调解团队带着李某等十三人的调解意见开始了往返共计700余公里的一场调解。到达监狱后,调解员向张某详细介绍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及流程,张某表示同意接受诉前调解。李某等十三人与张某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屏幕上“聚首”,最终仅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双方申请,陵川法院出具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立审执联动,让农民工权益“落到实处”

该系列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时,执行法官提前介入与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进门前会商”,共同对该系列案件诉前调解、立案、司法确认、执行案款发放等制定了详尽的预案。案件移送执行局后,执行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按照既定预案为该系列案件持续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分案、加速案款审批发放流程,执行干警秉持着对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办理的原则,第一时间在该厂资产拍卖所得款项中优先为李某等十三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工资款31541元,有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

陵川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牢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原则,加强建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立执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农民工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杨慧英)

新闻热线:13103514151 公安601988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编号:14113025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1412006001   晋公网安备1401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