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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法院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4-18 18:35:17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4月16日,应县人民法院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

普法宣传“走出去”

应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兼金城镇中学法治副校长贺军,带领法治宣讲团成员王晓敏、刘雪走进金城镇中学,聚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讲,并通过讲解真实案例、提问答疑的方式与现场师生们积极互动,切实将纸面上的“法”转变成了青少年笃信践行的法律意识,真正让法治精神浸润心灵、守护成长。

宣讲结束后,法治宣讲团成员们向师生们发放了宣传手册,鼓励学生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请进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统一部署开展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应县人民法院邀请金城镇中学50多名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参观、了解法院工作,分别旁听民事、刑事案件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与神圣。

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由贺军主持,杨晋熙和霍秀锦共同为教育实践基地揭牌。随后,召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座谈会。

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金城镇中学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谈认识、谈体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真知灼见,达到了凝聚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行业保护等保护合力的共识。(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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