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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司法局探索社矫“队建制”改革
山西法治报    2024-04-22 16:51:20     责任编辑:李荣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司法局获悉,去年以来,太原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寻求重点突破,着力解决长期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与实践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工作。

该局加强调查研究,成立社区矫正专项调研组深入县(市、区)、乡街、村(社区)进行调研,针对调研和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借鉴外地经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挖掘内部资源,运用戒毒所富余警力物力,确定小店区、万柏林区、古交市为首批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单位,率先成立社区矫正中队,试行“社区矫正大队+中队”的工作模式。该局发挥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科学划片设置试点中队,选取城区、县区、山区设置三个社区矫正中队,每个社区矫正中队按片区管辖若干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中队归社区矫正大队直管,将社区矫正主要工作职责从司法所中剥离出来,社区矫正中队实现与司法所场所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职责划由社区矫正中队承担后,厘清社区矫正中队与司法所职责,建立矫务公开、工作例会、请示报告、考情考核等工作制度,实现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队建制”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由分散向集中、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准转变。社区矫正中队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更加注重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制定更具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等工作,为社会组织集中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解决了以往司法所人员精力分散、工作不专业、教育帮扶跟不上等问题,提高了教育矫正效果。执法队伍专业化显著提高,社区矫正中队工作人员由县级社区矫正大队直接管理,落实专人专岗,实现了工作人员专职化。(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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