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做实诉源治理,做好实质解纷,文水县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诉前鉴定”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高效化解。
李某与高某为邻居,二者房屋南北相邻。李某对其房屋进行修建,期间高某发现自家房屋墙体及屋内地面出现裂缝。高某遂将此事告知李某,李某答应处理,但一直未采取实质性加固措施,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三年以来,村委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因房屋受损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高某于2024年4月将李某诉至文水法院,并申请对房屋受损原因进行鉴定。
经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同时对于高某的鉴定申请,立案庭干警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诉前鉴定条件,便立即联系李某,及时组织双方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向双方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委托,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通知申请人缴纳鉴定费用25000元。
面对大额鉴定费用,双方当事人态度出现缓和,立案庭干警找准机会指导调解员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案件事实出发向双方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双方各自责任,邻里之间要避免将已经发生的矛盾升级为诉讼,从而产生鉴定费、诉讼费等更高的诉讼成本,破坏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同时向双方释明诉讼风险。二人在调解员的分析疏导下逐渐冷静下来,双方当天即达成赔偿协议,相互谅解,高某撤回鉴定申请,李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2000元,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就此,一起历时三年的邻里纠纷仅用12天彻底化解。
2024年文水法院全面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至今共受理各类涉鉴定案件73件,诉前启动鉴定程序69件,占全部鉴定案件94.52%,其中诉前化解7件,涉鉴定类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29天。文水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深入推进“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促使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文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康昭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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