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阳泉市矿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于2024年4月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运营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经排查发现,道路两侧停放的共享单车存在多处车辆零部件缺失损坏、乱停乱放、牌照缺失、点位规划不合理等情形。
检察机关发现问题症结后,在进行证据固定的同时,一方面厘清职能,确定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另一方面分别与辖区内涉共享单车运营的3家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其共享单车运营维护机制、实际落实情况及运维存在的困难。在调查核实后,矿区检察院与主管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建议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加强日常监管。
主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清运乱停乱放单车,做好停车点的环境清洁和秩序维护工作。对共享电动车侵占人行道和盲道,未停放在单车停放区域内等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清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对共享单车骑行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文明骑行宣传,倡导大家文明用车、有序停放。
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收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照单全收,积极研讨整改方案。对零部件缺损的共享单车进行了筛选回收;对无车牌运营车辆及时上牌;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采用电子围栏技术、车辆姿态监控、五重智能定位等辅助日常街面管理,并借助信用评级制度加强监管。对点位规划不合理的问题,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域面积、已有公共交通情况、骑行环境等重新规划了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实现了点位明确统一;对运维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运维人员管理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3家企业分别采取APP界面宣传、车辆语音播报、文明宣讲、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骑行宣传活动。
共享单车专项治理期间,矿区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磋商意见书1份,检察建议书3份,推动建立运维管理制度1项,完善2家企业相关管理机制,督促精减停车点位60余个,调整点位30余个,补齐企业制度短板。通过行政机关和企业共治共管,实现整改效果最大化,有效保障了公众骑行安全。(卫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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