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日前,壶关交警大队事故科收到一份快递,民警拆开后看到里面装着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交警 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据了解,原来这面锦旗是远在阳泉市的曹某某、郭某某所赠。
2024年05月18日14时30分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D61***的小型轿车,沿国道207线(乌海线)行驶至国道207线(乌海线)1810公里10米(黄山派出所门口)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对向由北向南曹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91***的普通摩托车(后座承载郭某某)发生碰撞,摩托车倒地后又与正常由南向北行驶的杨某某驾车牌号为晋0Y7***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此事故导致三辆机动车损坏以及摩托车驾驶员曹某某受伤(后座承载郭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伤者为阳泉人,要回阳泉市治疗,办案民警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出发点,群众少跑路的原则,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公平公正、人性执法的处理,当事人非常满意,圆满地将事故处理完毕。
出于对事故办案民警的万分感激,当事人曹某某、郭某某将锦旗赠送给办案民警,深情地说:“我们外地人途径壶关县城,意外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得到高效妥善处理,让我们感到十分暖心,非常感谢!”(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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