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结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重点针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质量安全和处方开具进行监督检查。处方开具方面重点对医务人员是否具备开具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处方的情况,是否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精药品等情形监督检查。药品使用质量安全方面着重检查精麻药品的进货、使用、储存情况,票、货、账是否一致,使用记录是否完整,纸质台账与实物药品是否一致,精麻药品是否实行专库储存,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等情况。
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还结合相关案例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要严把精麻药品的进出关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坚决做到管控细致,不留死角,杜绝精麻药品非法流出。
通过检查发现,县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麻精药品使用安全问题,主要在药品存储,药品验收,处方开具等方面有不规范情形,存在药品使用安全隐患。
针对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各医疗机构通报了相关问题,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严防麻精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随后,临县人民检察院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临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全县麻精药品监管,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药品问题,强化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牛晨荣、冯奇、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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