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记者刘帅文 通讯员陈圆圆、李慧) 为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今年2月,赵某某、刘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两起案件案情,结合赵某某、刘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县检察院拟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正逢全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进行中,县检察院与驻地西关社区协调对接,探索拟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在社区积极配合下,检社把2名犯罪嫌疑人编入创卫志愿者服务团队并开展社区创卫工作,承办检察官不定期跟踪监督。在2名犯罪嫌疑人累计完成45小时的公益服务后,社区工作人员对二人作出“良好”的评价。今年5月,县检察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能否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会上,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刑罚可免,但责任需担,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后,对不起诉决定书进行了宣告并由承办检察官对其实施了教育训诫。同时,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对他们的交通肇事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了给更多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创造复归社会的机会,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以两起拟不起诉交通肇事案件处理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契机,探索建立“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新模式,拟联合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有关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改变对不起诉案件“一放了之”的情形,建立完善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办案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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