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山西省消协召开律师团工作会议,围绕制定的《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和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
省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支持消费者诉讼和提起公益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支持众多、特定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和以省消协名义对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消协组织履行职责保护受损害消费者群体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为有效履行支持消费者诉讼公益性职责,引导规范全省各级消协组织有效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省消协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导则》。《导则》主要适用于全省各级消协组织根据消费者的请求或主动发现,支持众多、特定受损害的消费者就经营者的同一或同一种类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活动过程。
与会人员认为,制定《导则》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消协组织可以从协助消费者调查取证、向受案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并在庭审中发表消协组织的观点、协助消费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诸多方面给予消费者大力的支持,可以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切实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见习记者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