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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潞城法院:民间借贷“本息”难辩 法官调解定分止争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8-08 16:16:28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是干工程的,手中有余钱;被告是做生意的,因需要资金与原告相识产生始于借贷往来,时间已有十余年了。原告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不会写字,使用不了手机,出借款项均为现金,被告做生意离不开资金支持,原被告约定被告收到出借款项后将本金及利息写入借条内。原告将近4年来被告打的借条整理,向被告主张债权无果,将被告起诉到法院,主张300万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被告反驳称,原告提供的15支借条均是连本带息在内的,是高利贷,被告分不清本息,被告已归还原告150万元。原告认可其中有累计130万的借条是连本带息在内的,剩余170万是本金借条。双方提供了不少证据。

法官刘宝仔细梳理案情,按照时间顺序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排序整理,发现被告反驳称已归还的150万元应是针对原告未主张的之前的债务;再仔细查阅借条,发现记载有借款起止期限,这样刘宝结合被告陈述的高利率,对整个案情有了基本把握。

为了化解矛盾,刘宝先后两次开庭调解,通过情感沟通法,使得原告对被告律师的戒心逐步消除,刘宝在调解中多次与被告亲自电话联系,促进调解障碍化解,依据原被告调解愿望的变化及时调整调解方案,促使调解金额逐步逼近原被告的利益诉求的交叉点,终于以176万元促成调解。双方一改剑拔弩张的对抗状态,终于握手言和。原告激动地送来公正廉洁、为民做主的锦旗。

针对民间借贷审理难点,长治市潞城区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重视普法宣传力度以提高群众借贷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同时,有效防范化解了民间借贷领域潜在的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王素娟、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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