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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8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24-08-25 09:10:35    来源:山西日报

8月19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8起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机动车出行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8起案例是:8月18日,马某驾驶冀F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省道211线鸳鸯会治超站附近,操作不当发生侧翻。因规范使用安全带,马某未受伤。8月17日,刘某某驾驶晋L号牌小客车行至国道341线1155km附近,弯腰拿手机致车辆侧翻。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刘某某未受伤。8月14日,韩某驾驶冀A号牌小型轿车行至天黎高速平定北收费站匝道处,查看手机导航致车辆180度翻转。多亏系着安全带,韩某只是右眼角和右手受伤。8月11日,张某驾驶晋E号牌重型货车行至晋城市陵川县境内,刹车失灵翻入路边玉米地。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张某没有受伤。同日,游某某驾驶晋J号牌大型货车行至保德县境内,操作不当侧翻。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游某某未受伤。8月4日,张某驾驶晋J号牌重型半挂车行至国道339线849km附近,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呼某驾驶的晋J号牌重型半挂车。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张某、呼某均未受伤。8月3日,贾某某驾驶豫L号牌小型轿车行至运城市芮城县境内,操作不当与陈某某驾驶的晋A号牌小型轿车相撞。双方驾驶人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没有受伤。8月2日,李某驾驶晋C号牌重型货车行至国道239线911km附近,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梁某某驾驶的晋C号牌小型轿车。因双方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均未受伤。(记者陈俊琦)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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