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8月26日,太原市安委办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规范企业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精准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开展反“三违”行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高处作业13项注意事项。市安委办强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高处作业安全防范纳入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考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事脚手架搭设的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架子工证、登高架设证等),严格落实省应急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依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行业一清单”,深入开展精准执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对所属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和“一案双罚”。
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近期事故案例为典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现场防范措施,不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反“三违”行动,聚焦高处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申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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