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8月28日上午,和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人王某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为依法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消除诉讼障碍,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该院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专门聘请了专业手语老师出庭为本次庭审提供现场同步翻译。
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人王某某的理解和认知能力有限,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尽可能控制语速、放慢节奏,加之,有手语老师的全程翻译和沟通,让被告人对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所说的话能够完全“听”懂,同时被告人通过手语及其他肢体动作表达的意思也能够呈现于法庭之上,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尊重,也为做出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审判“无声”,司法有情。和顺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持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既彰显了司法温度,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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