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扎实推进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解决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老百姓安全意识不够强、行业自律水平低等问题,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举措,整治与宣传相结合,促进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建立台账牢基础,建立“4+4”台账
监管部门建立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台账、自查问题台账、线索台账和建章立制台账4个台账;市场主体建立产品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维修台账和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台账4个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状态明、操作易,切实提升整治工作质效。
多措并举强监管,做到监管四强化
强化部门协作,联合阳泉公安郊区分局、区消防队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店铺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主体经营行为;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消防队等部门对共享单车运营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共享单车企业规范运营。强化股所联动,对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店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1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1起未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给予警告当场处罚,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强化监督抽查,抽检2家单位2批次产品,检测结果合格,及时采集、研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主体责任,指导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了销售单位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宣传引导树氛围
制作《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关于电动自行车购买与使用的消费提示》,在“阳泉郊区之窗”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提醒告诫销售单位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标准宣贯与约谈会,解读《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3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经营承诺书》,强调销售单位要依法依规经营,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严禁从事电动自行车违法拼改装违法行为。组织7家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签订《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依法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管部门的监督。(王紫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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