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制订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建立法学实践基地……9月6日,山西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需要制订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整合现有法律诊所、学生社团等资源,为志愿服务提供保障。
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相关专业的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语言翻译、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法律援助服务。高校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学实践基地,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培训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辛欣、郝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