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星期

 您所在的位置: 检察院>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09-16 11:50:48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13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加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来,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内容,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概念进行讲解,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并结合办案实际,向群众宣传电信诈骗常见“套路”和惯用手法,通过这种“面对面”宣传、“零距离”普法的形式,提高辖区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知晓度,提醒群众对各类信息“擦亮眼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本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5块,悬挂横幅3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反黑反恶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扫黑除恶、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平安静乐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侯殿卿)

新闻热线:13103514151 公安601988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编号:14113025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1412006001   晋公网安备1401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