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23日晚,壶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在龙丽街东口开展夜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21时02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酒精检测棒提示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刻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王某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某带至县中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醉酒驾驶人王某某讲述,当晚跟女友在家喝酒,期间喝了一斤多白酒。酒足饭饱后执意驾车送女朋友回家,不料途中遇到交警设卡检查,自己万分后悔,表示一定谨记这次教训,酒后再也不驾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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