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壶关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9日08时45分许,壶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在河口十字路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有明显躲避民警检查的嫌疑,遂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却称没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遂对驾驶人丁某进行酒精检测,经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民警对丁某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丁某竟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丁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丁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丁某前一晚喝酒到深夜,以为睡了一觉就没事了,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于是驾车从家去往县城办事,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丁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因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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