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高效办理蒙某申请监督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并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冒名婚姻登记,依法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
2024年9月,申请人蒙某在办理房屋购置税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其与田某2008年在山西省灵丘县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要求蒙某出示结婚证,蒙某表示自己从未来过灵丘县,更未曾办理过婚姻登记,只是丢失过身份证,为了搞清事情真相,蒙某不远万里,从贵州来到灵丘,要求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但该情形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蒙某遂向灵丘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9月25日案件受理后,灵丘县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先后向案涉当事人、相关证人、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沟通,调取了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材料,向公安局调取相关人员的户籍信息等证据材料,最终查清了蒙某被冒名登记结婚的事实。
9月29日,该院就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及案件当事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听证议题。案件申请人、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发表了意见,与会人员开展了热烈讨论,经过听证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婚姻登记能更加妥善、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会结束后,该院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民政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撤销蒙某与田某的婚姻登记。10月8日灵丘县民政局撤销了蒙某与田某的婚姻登记,至此,持续16年的冒名婚姻登记圆满解决。这是灵丘县检察院依法履职保障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践行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灵丘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陈青青、刘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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