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24年11月4日11时许,大宁县公安局太古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巡逻途中,发现一处着火点存在风险,在紧急关头,迅速行动,联合周边群众成功灭火,避免了火势蔓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时,民辅警正驾车在距离太古镇坦达村附近约3公里处巡逻时,路旁沟渠内一股浓烟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民辅警们立刻警觉起来,迅速将警车停在安全位置,下车顺着浓烟方向查看,发现是沟渠内的一处杂物堆积点起火。火势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因着火点距离县城较远,消防部门难以尽快到达,为妥善控制火势,民辅警们立即联系坦达村村干部支援处理,几分钟后,几名村民拿着铁锨等工具并驾驶着一辆装载机陆续赶来,大家在民辅警们的有序组织下,迅速展开了灭火行动。经过紧张的扑救,火势逐渐得到了控制,避免了进一步蔓延。
此次事件中,民辅警们在巡逻途中果断应对突发火情,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应急处理能力。而辖区群众在民辅警的组织下积极参与灭火,体现了警民一心、共抗灾害的良好精神风貌。(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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