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晋中太谷公安秉持“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强对吸毒前科人员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处置吸毒人员复吸、偷吸行为,切实巩固戒毒康复工作成果。
2024年11月5日,禁毒大队、胡村派出所和仁爱社工在对戒毒人员进行尿测时发现,社区康复吸毒人员孟某尿检结果呈阳性。经查,孟某于2018年因吸毒接受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2021年又因复吸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23年7月,孟某出所转为社区康复,期间仍不思悔改,于2024年11月3日购买土制海洛因,并在自己的车上采取烫吸的方式进行吸食。
目前,孟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杨雨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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