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夯实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水平,11月11日,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宣贯暨培训活动。
会上,标准化工作人员为基层监管人员详细讲解了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以及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等相关内容。
会议要求,基层监管人员督促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及时清理库存,根据新标准实施时间节点,及时下架不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未按新标准取得认证变更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做好进货检查验收,自2024年11月1日起,各经营单位须按照新标准和CCC认证要求建立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严格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对未执行新标准、未按标准完成认证的产品,一律不得进货和销售。严禁拼改装,经营单位应合规经营,电动自行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不得进行非法拼改装。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见效。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摸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的底数,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力度,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标准、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辖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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